图文实录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5月新闻发布会
2019年5月10日上午9点,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赵文喜、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将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赵文喜同志、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同志为大家发布新闻。
今天发布的内容主要介绍2019年一季度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水环境质量排名及经济奖惩情况。
今天发布会共有三项议程。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邓小文同志通报2019年一季度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邓小文:各位媒体朋友,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2019年一季度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季度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个,占50.0%,同比增加1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4个,占20.0%,同比减少1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9.5%、26.0%、38.2%和22.7%。
二、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季度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48~4.76之间,水质较好的是蓟州区、宁河区、宝坻区,较差的是河东区、河北区、东丽区;同比变化率在-56.02%~62.89%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幅度排前三名的为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同比变差排前三名的为河北区、红桥区、津南区;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44~4.58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下降的前三名为河东区、东丽区、河西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蓟州区、宝坻区和宁河区,较差的后三名为河东区、津南区和东丽区。
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赵文喜同志通报2019年一季度水环境质量排名及经济奖惩情况。
赵文喜:大家好!现将一季度各区水环境质量排名及经济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排名
按照《天津市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办法(试行)》(津环水函〔2019〕75号),根据2019年一季度监测结果,各区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和平区、静海区、武清区、滨海新区、西青区、北辰区、红桥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东丽区、津南区、河东区。
二、经济奖惩情况
依据《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津政办发〔2018〕3号),根据各区每月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情况,按月对各区给予财政奖惩。2019年一季度各区累计奖惩情况如下:
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蓟州区400万元、宝坻区380万元、宁河区280万元、静海区100万元、武清区100万元、和平区80万元、滨海新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河东区360万元、东丽区340万元、津南区260万元、南开区160万元、红桥区120万元、河西区80万元、河北区4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西青区和北辰区不予奖惩。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新华社记者:
请问2018年水环境治理工作有哪些进展,取得了哪些成效?
赵文喜:2018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首战之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打好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等三年作战计划,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关键环节,推进全市碧水保卫战取得良好开局。
一是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2018年,全部完成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在全国率先完成205个千人以上的乡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9大类165个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重点治理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农业农村废水、黑臭水体。大幅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88家工业废水直排外环境企业、10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达到地表水准V类、甚至Ⅳ类水质标准,实现“由废转清”,生态化、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累计完成217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完成648个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完成25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水环境质量监测,建成98座水质自动站,覆盖了64条一二级河道、5个湖库,实现一个平台管水质。严格污染源管控,在新建项目准入方面,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在现有污水排放单位监管方面,占全市污水排放量9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检查,持续开展达标排放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3万余家次、处罚4千余家。
四是实施水生态补偿制度。在实施引滦入津水生态补偿的基础上,创新建立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出台《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对各区水质现状、同比、出入境浓度比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排名并奖惩,规定名列前茅的区获奖,排名靠后的区受罚。通过“奖优罚劣”,提高了水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区的积极性,倒逼落后区不断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起到了“奇效”。各区水质平均改善率在30%以上。
通过以上措施,2018年全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并优于Ⅲ类)比例达到40%,较2014年提高1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25%,较2014年下降40个百分点。全市河流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较2014年分别下降35.5%、42.0%、72.3%和56.3%。今年一季度,全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又提高了1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又下降了5个百分点。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
谢谢!
天津日报记者:
请问赵处长,在最近的工作中,如何做好入河排污口调查管理?
赵文喜:入河排污口一头连着河流、一头连着污染源,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同时,也是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新转隶的一项重要职能。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入河排污口调查管理工作,今年2月起,我局会同市水务局召开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专题培训,正式启动“重要河道湖库汇入支流和入河排污(水)口调查行动工作”,计划用半年时间,以“立足河道、追根溯源”为原则、“应查尽查”为目标,全面摸清全市152条重要河流和17座水库沿线全部入河排污口。
此次调查是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打地基”,为了将地基打得更牢、更实,在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声呐船探测等科技手段的基础上,还着力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是打造污染物入河的全过程管理。重点结合了污染源普查工作,“依源找口,以口查源”,将与原本孤立的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联系起来,力求实现“源”与“口”的一一对应。
二是突破“面源”污染管控难题。突破点对点的调查模式,将汇入支流和入河排水口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以口上溯,与河流汇水区和雨水收水地区对应起来,为解决我市初期雨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难、管控难的问题寻求突破。
三是多维度强化质量控制。在纵向上按照“整理-调查-复核-再复核”的工作步骤,从历史资料、现场调查、卫星图三个维度校核调查成果。在横向上全面收集河道管理、城镇排水、污水处理、日常监测等各项资料,从不同角度校核调查成果,确保调查精准、成果可靠。
调查与溯源仅仅是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的第一步,下一步,我市还要在入河排污口的监测、整治和规范化上下功夫,实现从调查到管理的无缝对接,确保严把关、管到底、治到位。
谢谢!
天津新闻广播记者:
我想请问一下,市生态环境局下一步如何做好地表水环境治理?
赵文喜:我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实施水资源配置、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多类工程,构建系统化、综合化的水污染防治模式,不断缓解水资源压力、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水环境容量、修复水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统筹推进。按照国家要求、市委市政府部署,制定出台我市入海河流“一河一策”,开展系统化治理,集中开展标志性战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等手段,统筹强化水污染防治、缓解水资源紧张、恢复水生态健康、严控水环境风险各项任务。以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为核心,大幅削减全市劣V类水体比例。
二是加快结构调整。调整工业结构。加快制定“三线一单”,加快钢铁、石化等高耗水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加快破解“园区围城”,推进工业集聚区整合撤销取缔,深化巩固“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成果。调整养殖结构,严格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加快绿色养殖示范场建设,规范主要河道堤岸两侧水产养殖。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农业,2019年全市化肥利用率、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三是狠抓治污减排。治理工业废水,推动废水直排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深化工业集聚区污水综合治理,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规范化整治。治理城镇污水,全面消除管网空白区,因地制宜改造合流制地区,排查改造管网错接混接点,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治理农业农村污水,2019年完成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四是加大扩容增流。建设水系连通等工程,充分利用引滦-引江外调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入境雨洪水等水源,每年补充生态用水10亿立方米。加强河道内源治理,开展主要河流清淤疏浚和生态修复。加快人工湿地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生态湿地,净化河流水质。
五是强化督察执法。不断强化公开约谈、考核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压实水污染防治的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以排污许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直排企业等为重点,开展水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超标、超总量等违法排污行为,保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
六是完善保护机制。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是全市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同抓共管、共同努力的结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形成治理合力。继续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奖优罚劣”,实行“靠后区”补偿“排前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教育,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保护体系,凝聚碧水攻坚强大合力。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们对天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天津生态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策划设计:新媒体科
编辑:刘金鹏 张帅帅 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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